近日,出口歐盟、印度、伊朗、巴西等地的外貿朋友們注意了!最近,這些地域皆有發(fā)布各種貿易新規(guī),請大家務必注意,互相轉告,不要一不小心踩到“地雷”!
特別是印度!剛和中國在領土問題杠上,又發(fā)起了一系列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,已嚴重影響中印之間的貿易!
反傾銷調查,叫囂不停
據商務部調查顯示,近期,印度、巴西、墨西哥、哥倫比亞等多個國家對中國進行各種反傾銷調查!其中,印度在7月19日剛結束對中國的亞硝酸鈉反傾銷調查,并要求征稅額為72.95美元/噸。不到三天,7月21日又立即宣稱要對中國的光伏電池及組件進行反傾銷調查!囂張不已!
▼中印沖突情況
詳情如下:
各國家地區(qū)貿易新規(guī)
與此同時,歐盟、印度、伊朗等地區(qū)發(fā)布多條新規(guī),包括PVC制品含鉛量限定,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物質規(guī)定等。有涉及到相關國家和產品的外貿人,請務必注意!
輸歐PVC制品
日前,歐盟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就鉛化合物的限制提案發(fā)布公眾咨詢,提案主要包括“PVC材料中的鉛化合物含量(以鉛計)大于0.1%時,不得投放市場或用于物品。”
咨詢將于2017年9月22日截止,一旦鉛化合物限制使用法規(guī)由歐洲委員會(EC)接受并在歐盟官方公報(OJEU)上發(fā)布,對PVC材料的限制將再次升級。
PVC材料應用廣泛,以PVC材料制成的產品都將受此新規(guī)影響,相關出口企業(yè)應密切關注。
檢驗檢疫提醒相關出口企業(yè)
一旦上述鉛化合物限制使用法規(guī)由歐洲委員會(EC)接受并在歐盟官方公報(OJEU)上發(fā)布,則其將自施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。
各相關企業(yè)生產的輸歐產品如果不在豁免規(guī)定內,則需及時采取措施:
1、關注國際科技貿易動態(tài)、提高風險應對意識
2、積極研發(fā)新科技,使用環(huán)保材料,減少含鉛量
3、關注歐盟市場的相關規(guī)定,確保產品符合進口國強制性要求。防范后續(xù)風險,避免經濟損失。
歐盟修訂在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物質附錄
2017年6月29日,歐盟發(fā)布通報,《關于化妝品的條例》修訂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多聚甲醛等具有致癌、致基因突變和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質附錄,并對條例中有關化妝品禁用成分的分類、產品標簽標識要求等內容進行修改。
更多詳情參見: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17/TBT/EEC/17_2984_00_e.pdf
歐盟非食品快速預警系統(tǒng)RAPEX通報
2017年第26周RAPEX預警通報中,通報產品總數為34例,中國大陸產品被通報24例,占全部通報的70.6%,詳情如下:
伊朗將21種科技產品列入禁止進口目錄
伊朗經濟論壇報報道,伊朗通信與信息技術部將21中技術產品列入禁止進出口目錄。
目錄如下:
印度發(fā)布抗生素等最大限量草案
6月12日,印度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局發(fā)布抗生素和藥理活性物質最大限量征求意見草案。包含氯霉素、氯丙嗪、呋喃唑酮在肉類產品、乳等產品中的使用限制和最大殘留限量等,部分最大殘留限量見下表: